(一)档案查询
1.派遣期内毕业生档案查询
(1)派遣期内毕业生登录“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首页,点击左侧“档案流向查询”窗口查询(不需注册);
(2)向报到证所派单位查询;
(3)向毕业学校查询;
(4)五市三区毕业生可向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查询。
崂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崂山区秦岭路12号联系电话:88895249
城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城阳区正阳路222号联系电话:87868756
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开发区北江支路58号联系电话:86975576
即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即墨市振华街132号联系电话:88552152
胶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大厅副5楼联系电话:82206576
胶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胶南市北京路10号联系电话:85166761
平度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平度市凯莱商业街238号联系电话:87366023
莱西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莱西市长岛路148号联系电话:66035782
2.已出派遣期毕业生档案查询
(1) 2006年、2007年、2008年毕业生可登录“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首页, 点击左侧“档案流向查询”窗口查询(不需注册);
(2)联系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单位查询;
(3)2003年以前和2005、2006、2007、2008年毕业生可拨打85028087(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查询;
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海尔路178号(颐中体育场对面)
(4)2004年毕业生拨打66776878--8801(青岛市市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查询;
青岛市市南区人才交流中心地址:泉州路21号(麦凯乐附近)
(5)五市三区生源毕业生档案请到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查询。
3.普通中专毕业生档案查询
应届、往届普通中专非师范类毕业生的档案均由毕业学校直接转往户籍所在地的区(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请直接拨打电话查询。
(二)档案提取
1.报到证已派遣到本市单位的毕业生档案转递流程
(1)范围:①毕业前与接收单位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订协议、毕业时报到证已派接收单位的毕业生;②一年内在本市有新单位后与原单位解约并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约办理完改派手续的毕业生。
(2) 提取档案:毕业生通过档案查询方式,经查档案在我处的,须由用人单位(指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及人事代理中心)安排专人持①报到证、②身份证、③提档证明信(全为原件)提取档案,不得委托毕业生本人或他人提取档案。
(3)返回回执: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应及时将档案回执签字盖章后送(寄)回我处。
(4)注意事项:
①报到证所派单位与提档单位不符的不能提取档案;
②接收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需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单位派专人办理提档手续;
③未办理改派手续的,新接收单位不能提取档案;
④报到证派遣到接收单位,但未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约的,必须补办网上签约后才能提取档案。
2.已办理二次派遣手续的毕业生档案转递流程
(1) 范围:毕业时报到证派回生源地,在两年派遣期内又找到接收单位,并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约,办理过二次派遣手续的毕业生。
(2) 提取档案:毕业生通过档案查询方式,经查档案在我处的,须由用人单位(指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及人事代理中心)安排专人持①报到证、②身份证、③提档证明信(全为原件)提取档案,不得委托毕业生本人或他人提取档案。
(3)返回回执: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应及时将档案回执签字盖章后送(寄)回我处。
(4)注意事项:
①派遣期内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提取档案前必须办理二次派遣手续,未办理派遣手续的,不能提取档案;
②报到证所派单位与提档单位不符的不能提取档案;
③接收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需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单位办理提档手续;
④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接收单位和人事代理单位在为毕业生办理完二次派遣手续一月内必须到我处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3.本市改派至外市毕业生档案转递流程
(1)范围:①毕业时已派本市单位后又改派至外市单位的毕业生;
②本市未就业毕业生在外市有接收单位并办理改派手续的。
(2)提取档案:毕业生通过档案查询方式,经查档案在我处的,应持①已改派到新接收单位所在地地级市毕业生主管部门或外市接收单位的报到证、②新接收单位所在地地级市毕业生主管部门开具或盖章的提档证明信、③身份证(全为原件)到我处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3)返回回执:提档人将所提档案送往开具提档证明信的单位或人事代理单位,由接收档案人员将档案回执签字盖章后送(寄)回我处。
(4)注意事项:
①毕业生首先需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办理报到手续;
②外地已有接收单位但未办理改派手续的不能提取档案;
③报到证所派单位与提档单位不符的不能提取档案。
4.外市改派至本市毕业生档案转递流程
(1)范围:①五市三区派遣至市内四区及高科园单位的毕业生;②外市改派至本市单位的毕业生。
(2)档案查询:首先向报到证所派单位、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毕业学校查询档案去向。
(3)提取档案:明确档案所在地后,须由用人单位(指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及人事代理中心)安排专人持①报到证、②身份证、③提档证明信(全为原件)到我处加盖公章后回档案所在地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4)返回回执:档案提取后可直接转往开具提档证明信的单位或人事代理单位,由接收档案人员将档案回执签字盖章后送(寄)回档案所在地。
(5)注意事项:
①未办理改派手续的提档证明信不予盖章;
②报到证所派单位与提档单位不符的不予盖章。
5.退回生源地毕业生档案转递流程
(1)范围:毕业时报到证已派我市接收单位的外地生源毕业生与单位解除协议后办理退回生源地手续的。
(2)提取档案:毕业生通过档案查询方式,经查档案在我处的,毕业生应持①解约证明信、②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提档证明信、③报到证、④户口迁移证、⑤身份证(全为原件)来我处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3)返回回执:提档人将所提档案送往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接收档案人员将档案回执签字盖章后送(寄)回我处。
(4)注意事项:
①未办理退回生源地手续的不予提取档案;
②档案不在我处的请咨询原档案所在地。
6.考博、考研、专升本及入伍毕业生档案转递流程
(1)范围:①市内四区及高科园生源毕业生派遣期内考博、考研或专升本的毕业生;②经审核已正式应征入伍的毕业生。
(2)提取档案:毕业生通过档案查询方式,经查档案在我处的,应持:录取学校出具的提档证明信或录取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入伍所在部队开具的提档证明信或入伍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学校发的报到证、身份证(全为原件)到我处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3)返回回执:毕业生将档案送到学校或部队,由学校或部队将档案回执盖章签字,由提档人送(寄)回我处。
(4)注意事项:
①毕业生首先需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办理报到手续;
②五市三区生源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
③已有接收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或人事代理单位办理。
(三)派遣期内未就业毕业生预备党员借出转正材料流程
(1)范围:两年派遣期内无接收单位的市内四区及高科园生源毕业生预备党员并已持毕业学校开具的党员关系介绍信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委组织部报到且派往转正地党组织的(指户口所在地街道党工委)。
(2)材料借出:毕业生通过档案查询方式,经查档案在我处的,毕业生或街道党工委派专人持:①转正地党组织(指街道党工委)开具的转正介绍信、②报到证、③身份证(全为原件)到我处办理党员材料借出手续。转正后由转正地党组织将材料加盖封章封好后送回我处。
(3)注意事项:
①毕业生首先需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办理报到手续;
②报到证已派接收单位的毕业生预备党员由接收单位或人事代理单位办理;
③五市三区生源毕业生预备党员由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
④报到证未派接收单位的毕业生预备党员不得由单位办理材料借出手续。
(四)派遣期内毕业生报到证副本借出流程
(1)范围:市内四区及高科园生源毕业生在派遣期内报到证丢失并且档案存放我处的。
(2)借出副本:毕业生通过档案查询方式,经查档案在我处的,应持①毕业证(作为押件)、②身份证、③本人书写申请书一份到我处办理报到证副本借出手续。
(3)换回押件:毕业生补回新证后,将所补报到证副本送回我处后将押件取回。
(4)注意事项:
①毕业生向毕业学校咨询补办报到证流程;
②毕业生需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办理报到手续;
③五市三区生源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
④报到证已派接收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或人事代理单位办理。
高校毕业生就业处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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